俄聯邦委員會批准俄中相互遣送服刑犯人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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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委員會2日在全會上批准了俄中相互遣送服刑犯人條約,這一文件是2002年在北京簽署的

俄新網莫斯科6月2日電 聯邦委員會2日在全會上批准了俄中相互遣送服刑犯人條約。

聯邦委員會國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根納季·赫里佩爾在會議上發言時指出,這一文件是2002年在北京簽署的。他解釋說:“條約中具體嚴格規定了轉交犯人的條件,為了進一步使犯人在其取得國籍的國家服刑,確定了遣送程序和法律後果。”

赫里佩爾說為了執行遣送程序,必須徵得囚犯本人和兩個相關國家的同意。

他特別強調說:“條約符合俄羅斯條約實踐和國際法慣例,其中包括聯合國1985年《關於移交外國囚犯的示範協定》的模式。”

他指出,條約通過為在一國法庭被剝奪自由的另一國公民提供其在國籍所在國服刑的可能性這種方式,旨在幫助犯人重返正常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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