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北京5月9日電 記者阿列克謝·葉菲莫夫報道: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與歐亞經濟共同體一體化委員會秘書處在北京簽訂的諒解備忘錄中說,上海合作組織和歐亞經濟共同體打算在經濟相互協作領域交換信息和進行磋商,首先是在貿易、能源和交通領域。
根據該備忘錄雙方將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交換信息和進行磋商,首先在經濟協作領域。
其中,雙方商定將就“貿易、能源、環境保護、交通”等領域的合作交換信息,“包括發展歐亞交通走廊、信息技術和通訊、保障商品、服務、資金和勞動力流通的良好條件、鼓勵和保護投資、旅遊”。
雙方還同意在教育、衛生、體育、居民就業和勞動移民以及科學和文化領域進行合作。
上海合作組織包括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上合組織秘書處設在北京。歐亞經濟共同體包括白俄羅斯、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532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