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規定,進行這種狩獵須持有關部門發放的、可證明已簽署狩獵服務協議的許可證。俄羅斯自然資源與生態部將有權制定對圍獵地段或林區的要求,在必要情況下還可加以限制。
法案制定者此前解釋稱,公民須經獵場主許可才能進入獵場,此舉是出於安全考慮,因為動物可能會對人構成危險。
法案規定,以圍獵為目的提供服務或開展其他狩獵活動的法人和個體經營者必須經過正式註冊,簽訂狩獵協議,並獲得授權機構許可,用於圍獵的動物必須為其所有。不符要求者,可吊銷其許可。
法案制定者之一——預算與稅務委員會成員弗拉季斯卡夫·列茲尼克早前向俄羅斯衛星通訊社表示,通過該法案將提升狩獵業的經濟吸引力。他還指出,在獲得俄自然資源與生態部相關許可的基礎上進行的半散養狩獵已開展十年有餘。2018年,俄羅斯共有183個狩獵機構在236處場所開展了此類活動,總面積超過27萬公頃,飼養著數萬只“狩獵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