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郵報》報道,警方的電動汽車多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此外,警察局領導也配備電動汽車,用於上下班。
執法人員在官方報告中指出,電動汽車充電時間過長,而下班之前可能就沒電了。這種車輛不符合追捕嫌犯和緊急出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