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該監獄的新建翼樓由柬埔寨內政部授權的一家私人公司完成,該公司在工程投入運營後將經營這一新型監獄45年,而後新建翼樓將被轉交給政府。
新建的監獄翼樓比普通的柬埔寨監獄擁有更大的牢房。牢房分為四類:為一囚犯、兩囚犯、三囚犯或四囚犯分類設計。這些牢房是為那些有足夠資金支付服刑或應在更舒適的條件下進行初步拘留的囚犯設計的,而標準牢房的面積30平方米要關押30名或30以上的囚犯。
報道稱,在前45年里,提升了舒適度的牢房的“租賃”價格將由運營公司自己設定,運營公司從囚犯處收得的款項,一部分將付給國家,而剩餘的部分將用於償還建築成本以及補充公司利潤。
該報報道,建設一個“商業”監獄翼樓的決定是在2016年作出的,以使有足夠資金的囚犯能夠在更為舒適的條件下服刑,並為國家創造額外的收入來源。
柬埔寨的人權組織反對開設“商業”監獄,他們認為此種監獄的存在違反了正義原則,降低了對法律的尊重,減少了富人對於懲罰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