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網消息,盧偉聰6月17日說, 6月12日在立法會一帶參與公眾活動的人士,大部分屬和平示威者,僅五名被捕示威者涉嫌干犯暴動罪。當日其他參與示威人士如沒參與暴力行為,不用擔心會觸犯暴動罪。
盧偉聰稱,上週三(6月12日)下午3時半,立法會示威區有人以磚頭、鐵枝、鐵馬等衝擊警方,導致警方要驅散人群和平息暴亂。警方至今拘捕15人,涉嫌觸犯有關暴動罪和暴力罪行,當中僅五人涉嫌與暴動有關。
他表示,此外,警方當日在周邊地方拘捕17人,涉嫌觸犯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遊蕩、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其他罪行。
盧偉聰重申,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和集會自由,其一貫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並確保公眾安全和秩序。
據報道,香港特區立法會原定6月12日11時開會審議《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但因示威者在周邊區域阻佔道路,聚眾滋事,暴力衝擊警方防線,開會時間宣佈推遲。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月15日宣佈,政府決定暫緩《逃犯條例》修訂工作,重新與社會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