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台消息,週一眾議院以一票優勢通過該法案,週二法案獲得參議院批准。緬因州州長珍妮特·米爾斯週三簽署了法案。
米爾斯發表聲明稱:"法律規定了治癒無望且時日不多的人要求醫生開具終止病人生命的藥物程序。"
根據該法案,為實施醫療協助自殺,醫生應當徵求第二位醫生的意見,還需要患者提出兩次口頭請求和一次書面請求。此外,還應檢查患者是否患有可能影響其決定的抑鬱症或其他精神疾病。
米爾斯發表聲明稱:"法律規定了治癒無望且時日不多的人要求醫生開具終止病人生命的藥物程序。"
根據該法案,為實施醫療協助自殺,醫生應當徵求第二位醫生的意見,還需要患者提出兩次口頭請求和一次書面請求。此外,還應檢查患者是否患有可能影響其決定的抑鬱症或其他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