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聯邦委員會組建辦法》由俄羅斯總統制定。該文件在落實憲法修正案的框架下提交。
該法規定,俄羅斯前總統自向聯邦委員會提交申請並附上必要文件之時起即獲得聯邦委員會議員地位。申請可在終止履行總統職務後三個月內提交。在該法通過之前卸任的總統可隨時提交申請。
法律規定,除各地區行政和立法機關代表外,聯邦委員會還包括不超過30名由總統指定的俄聯邦代表,其中至多7人可終身擔任。在國務和社會活動中對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可被任命為終身履行聯邦委員會議員權力的俄聯邦代表。
俄聯邦代表根據總統命令任命,任期六年或終身(不超過7人)。任命聯邦委員會議員是總統的權力而非義務,可據其意願隨時任命。
該法自正式公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