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極條約》禁止在南緯60度以南的大陸和冰架上商業開採礦產資源。
簡•隆布爾表示:“有關條約修訂條款仍然規定,為了開放南極礦產資源開採,必須達成共識。為了開始開採礦產資源,現在和將來都必須獲得所有締約國同意,而我認為,在不久的將來不會出現這種前景,僅僅因為在南極洲從事這項工作極其昂貴。”
她補充說,由於地球上其它地方的資源尚未耗盡,因此現在沒有迫切需要在這個交通不便的地區進行開採。
簡•隆布爾表示:“有關條約修訂條款仍然規定,為了開放南極礦產資源開採,必須達成共識。為了開始開採礦產資源,現在和將來都必須獲得所有締約國同意,而我認為,在不久的將來不會出現這種前景,僅僅因為在南極洲從事這項工作極其昂貴。”
她補充說,由於地球上其它地方的資源尚未耗盡,因此現在沒有迫切需要在這個交通不便的地區進行開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