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6月初宣佈,停止為韓國購買電子工業所需三種日本材料提供便利條件。首爾認為,日本此舉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定,遂採取應對措施。
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長官成允模表示,韓國將出口國分為三類,日本從第一類落入第二類。第二類為韓國政府認為不符合國際導彈技術設備、核材料、化學品、兩用食品出口管控原則的國家。日本在韓獲得這些產品的出口許可如今需要更多的時間。
日本7月初表示,因首爾要求日本企業向1910至1945年日本殖民朝鮮半島時期強徵的勞工支付賠償,對韓國失去信任。日本政府對此表示遺憾。日本外務省多次表示,1965年日韓所簽署協議規定,日方向韓國無償支付3億美元,並提供2億美元貸款。因此日本認為,已徹底滿足涉及財產和自然人、法人權利的賠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