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公佈有關停止延續《烏俄友好條約》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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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公佈有關停止延續《烏俄友好條約》的法律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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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衛星通訊社莫斯科12月11日電 烏克蘭最高拉(議會)達機關報《烏克蘭之聲》12月11日公佈有關不再延續《烏俄友好條約》的法律條文,該法律將於12月1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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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宮稱基輔不延長俄烏友好條約決定不符合烏人民利益
據報道:“最高拉達決定,從2019年4月1日起不再延續《烏俄兩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的有效期。”

該文件將在公佈後的第二日生效。

烏克蘭最高拉達決定在2019年4月1日之後不再延續《烏俄友好條約》的效力,相關決議得到277名議員的支持,必要的最低票數為226票。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10日簽署了“關於終止《烏俄兩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效力”的法案。

《烏俄兩國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1997年5月31日在基輔簽訂,於1999年4月1日生效,為期10年。如果雙方沒有異議,條約自動延續10年。該條約為俄烏關係的基本文件,確定兩國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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