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納克稱,政府於11月底向國家杜馬提交了一份法案,規定將反腐敗標準適用範圍擴展至有國家財政撥款的企業的工作人員。
目前《民法典》第575條對教師和醫生有規定,要求文化、教育、衛生行業工作人員不得贈送價值3000盧布以上禮品。因此,若上述法案獲得通過,贈送禮品將全完禁止,鮮花、辦公用品、印刷品以及用人單位作為鼓勵或獎勵贈送的有價值禮品除外。違者將根據《勞動法典》被追究紀律責任。巴斯納克稱:“批評、警告還是解雇,由用人單位自行決定。”
巴斯納克表示,除禁止送禮外,高管、總會計師以及擔任與行使財經權有關的職務的工作人員面臨的約束、限制和責任會更大。例如,以後,這些人員應提交收支信息,未經用人單位同意不得從事商業活動。
12月9日是國際反腐敗日。2003年的這一天,聯合國正式簽署《國際反腐敗公約》。文件要求締約國將受賄行賄、侵吞資產和清洗賄款列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