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李明博2008年4月8日以後收受三星電子為DAS向美國律所代付訴訟費522.2萬美元屬實。三星於2008年3-4月向李明博方面表明代付意向,當時三星藏富遭到獨立檢查組調查,而李明博在總統任內特別赦免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足以構成權錢交易。
法庭指出,三星前高管李鶴洙指證了具體代付明細,未予採信辯方所謂李鶴洙虛假供認的說法。
法院認為,李明博2008年4月8日以後收受三星電子為DAS向美國律所代付訴訟費522.2萬美元屬實。三星於2008年3-4月向李明博方面表明代付意向,當時三星藏富遭到獨立檢查組調查,而李明博在總統任內特別赦免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足以構成權錢交易。
法庭指出,三星前高管李鶴洙指證了具體代付明細,未予採信辯方所謂李鶴洙虛假供認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