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特雷斯在接受BBC Radio 4 Today採訪時表示:“我認為,這一協議是重大成績。但如果何時將出現替代它的協議,那麼這是正常的。但是在我們沒有良好的替代方案時,不應該廢除它。”
2015年7月14日,伊朗和伊核問題六國(俄美英中法德)就多年未決的伊朗核問題達成了歷史性的《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伊朗以履行協議換取聯合國安理會、美國和歐盟解除經濟和金融制裁。協議於2016年1月16日生效。
依照與英德法三國的討論結果,美國總統特朗普將不晚於5月12日宣佈該國是否留在伊核協議中。根據《伊朗核協議審議法案》(INARA)規定,美國行政部門需要每隔90天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伊朗是否履行了伊核協議承諾。每隔120天,美國總統都要確認是否延長美方針對伊朗核問題的制裁豁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