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久前中外媒體還在報道因“違紀”而落馬的原天津市長黃興國。然而在宣佈免去黃興國職務之後並沒有出現平靜。同貪污和濫用職權官員的鬥爭仍以以往的力度在繼續。剛剛公佈了中國不同地區四名高官將要站在被告席上的消息。除了王天普和司獻民,還有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樂大克和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帥廷。中國媒體在報道這些案件時指出,在對他們的指控中都有一條“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而一些西方觀察家則認為,當局有可能是在利用“反腐”大棒來達到其他目的,例如,對那些所謂的“利益集團”施加壓力,因為它們阻礙改革的深化,包括現在宣佈的去產能、改國企等計劃。
值得指出的是,中國媒體在報道上述案件時特別強調一點,被告人享有訴訟權利,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將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即將到來的開庭審判很有可能會暴露出更多的具體案件,進一步明確當代中國反腐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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