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報道,戰艦指揮官保有懲罰輕度違紀下屬的權利,但再也不能將犯錯水兵監禁且只供麵包和水超過三天。
據該報報道,許多美國海軍士兵高興看到這一懲罰被取消,然而部分人為長久以來的傳統遺失感到遺憾。1862年,美國取消將水兵吊上桅桿鞭打的懲罰,代之以監禁並僅供麵包和水,認為這種懲罰比先前的更人道更進步。在此之後,戰艦指揮官有權讓受罰者戴上鐐銬並監禁最多30天;1909年,監禁期限被縮短到7天,不再允許上銬;1951年,監禁期限被縮短到3天;1980年,將受罰者關監禁前,需要對他進行必要的體檢。
據《紐約時報》報道,按照現行規定,被監禁的水兵每天可以吃三頓麵包,還有權利閱讀宗教文獻。
法律專家認為,僅僅取消監禁水兵只供麵包和水做法不能讓美國軍事司法系統徹底擺脫過去的頑疾。軍事法專家尤金·費德爾指出,現在美國海軍戰艦指揮官常常代替獨立司法機構行使司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