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近15年後改判無罪 張志超申請780余萬國家賠償  

© 照片 : Baijiahao.baidu.com被羈押近15年後改判無罪 張志超申請780余萬國家賠償
被羈押近15年後改判無罪 張志超申請780余萬國家賠償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關注
據封面新聞網報道,張志超被羈押近15年後改判無罪,他的代理律師向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共申請國家賠償780余萬元。

俄羅斯司法部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俄司法部:已就海牙法院要求俄賠償尤科斯公司前股東提出上訴
報道稱,2005年1月,臨沭二中新校一名高一女生失蹤,一個月後,屍體在學校一廢棄廁所內被發現。次日,時年15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被警察從家中帶走

2006年3月,臨沂中院一審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宣判後,張志超未上訴,但入獄5年後提出申訴,否認是其所為。

張志超申請的780余萬元國家賠償,包括了180余萬元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6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此外,張志超還申請辦案機關公開賠禮道歉、為其恢復名譽,以消除錯誤判決造成的負面影響。

在精神損害撫慰金部分,律師表示,本案中,張志超因強姦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致使張志超的名譽受到嚴重損害,其近親屬也一直飽受精神摧殘和鄰里的閒言閒語的打擊,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嚴重後果。此外,張志超的父親等多位親人在其服刑期間去世,對其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

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告訴記者,等到國家賠償發下來以後,想讓張志超去學習一門手藝,重新融入社會。

新聞時間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