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國宣佈對美國實施反制措施,其中包括要求“美國之音”、《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時代週刊》這5家美國媒體駐華分社向中方申報在中國境內所有工作人員、財務、經營、所擁有不動產信息等書面材料。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年底前記者證到期的美籍記者從即日起4天內向外交部新聞司申報名單,並於10天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從事記者工作
關於10天後離境的問題,耿爽指出,中方要求有關媒體在4天之內向外交部新聞司申報名單,10天內交還記者證。對於他們的離境問題,中方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國務院第537號令)和中國出
入境的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情況,包括當前疫情情況,來處理有關的問題。
他強調,“美方當時要求中方的60名記者在3月13日前離開美國,我們多次與美方協商,考慮到疫情的原因,考慮到航空公司機場難以預定的原因,能否寬限能否靈活,但是美方沒有給任何的靈活和寬限。但是中方會根據實際情況,我們的處理會更加通情達理,也會更具有人道主義精神。”
發言人重申,中方採取的反制措施是中央政府針對美方行為採取的措施,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