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姬姓女士稱,她在二月份支付了將吊墜和戒指從西安寄往深圳的運費。據她介紹,在付款兩天後,順豐快遞公司的代表給她打了電話,通知她包裹丟失。
在中國很受歡迎的順豐快遞公司否認了姬女士的說法。該公司的代表稱,起初姬發女士評估包裹內物品的價值為5000元。該代表稱,“根據法律,我們應支付她5000元的賠償金。然而由於情況複雜,我們願意向她支付2萬元”。順豐快遞公司還補充稱,他們不從事價值2萬元以上物品的快遞業務。姬女士則稱,貨物保價5000元並不意味著包裹中的物品就值這個價。姬女士還在與該公司繼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