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爾克稱:"我們還在緊張落實眾議院8月份通過的《以制裁反擊美國敵人法案》(CAATSA),而且已發揮重要領導作用。我們將繼續實施並加強對俄制裁,這項工作應持續進行,我們對此非常相信。"
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8月2日簽署針對俄羅斯、伊朗和朝鮮《以制裁反擊美國敵人法案》,其中規定,美國政府應在10月1日前提供俄羅斯防務和情報領域的個人和實體清單,與其有大量業務往來可能會遭到制裁。
該清單制定完成後,美國國務卿雷克斯·蒂勒森於10月26日將決定制裁的俄羅斯軍工企業和情報機構清單告知國會,其中一部分已在制裁之列。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制裁實施准則》,法律規定的180天的期限過後,即2018年1月底,美國政府可能會對法人和自然人進行治外法權性質的制裁,包括與制裁清單內俄羅斯實體有合作的第三國法人和自然人。
俄羅斯副外長謝爾蓋·里亞布科夫向衛星社表示,美國可能對與受制裁俄企有合法合作的第三國自然人和法人進行制裁。並指出,這些制裁是違法的,帶有治外法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