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的法律無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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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的法律無過渡期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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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11月9日報道,中國公安部有關負責人週二在上海召開的通氣會上證實,《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生效之後,不存在“過渡期”。

這位負責人在有11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參加的通氣會上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法律生效之後都沒有所謂的"過渡期"。

《辦法》4月通過,將於2017年1月1日生效。中國的西方夥伴對該法橫加指責,稱它是對中國社會開放的背叛,是控制境外非政府組織的一個工具。然而中國一如既往馬上明確表明,僅在該法基礎上與之合作,而對違者只能剝奪它在中國境內活動的權利。實質上,中國公安部這位負責人也再次證實了這一點。

有11國領事館官員出席通氣會這一事實本身就已間接證明,中國的主要夥伴都想在這方面按著中國規則行事,儘管都心存不滿。在現場給這些人顯示了境外非政府組織辦理登記備案的流程和操作模式。另外,對這些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服務的信息系統和互聯網站也正在建設當中,屆時它們可以在網上申請登記等。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接待大廳正在建設登記備案受理窗口,以方便境外非政府組織辦理相關證件手續及外籍工作人員辦理長居。

今年10月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郝雲宏曾表示,《辦法》的擬定工作達到了最大程度的透明。這項工作將在2017年1月7日《辦法》生效之前結束。郝雲宏呼籲西方進行合作而不是抵制。中國每次都要不厭其煩地強調,支持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合法活動。他還呼籲他們不要破壞中國的安全和社會穩定。

俄羅斯科學院世界經濟與國際關係研究所專家薩利茨基在接受衛星網採訪時就此評論道:

"西方對中國早就同它們以平等身份談論所有問題,感到不快。實際上中國倒不太過於擔憂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會威脅到境內安全,但它還是要對這些組織及其活動進行規範。這是任何大國的自然願望,屬於很正常的現象,每個國家都有權對外國人在本國的停留作出規定,這屬於國際慣例。試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更多地考慮本國的利益,協調它們的活動,以便真能為解決對中國來說非常重要的問題--所有這些也都是完全正常的。對同這些組織的信息交流做出規範,對大家來說,包括對境外非政府組織本身來說,也是很有趣的。我不會說,中國在這方面比西方國家更沒文化,更缺少文明,因為世界各國都這樣做。中國人十分清楚,類似行為完全有可能,比如說,引起對中國在西方國家的非政府組織和資本的輕微歧視。類似歧視特徵實際上已經存在,例如,在對待孔子學院上。由於中國在世界政壇上已經成了‘舉足輕重'的國家,它有時來的比別人還狠。"

北京強調,中國有關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為保證它們在中國大陸開展負責任的活動所必需。而且正是因為以前在這方面的法律真空導致了一些問題的出現。一些境外非政府組織被暴打著交流與合作的幌子從事破壞中國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

例如,總部設在華盛頓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從1983年起共向中國至少103個組織提供了9652萬美金。一些組織,像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以及西藏青年大會等,從事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活動

根據新法,境外非政府組織要想在中國大陸設立辦公地點應當符合一定標準,也就不足為奇了。例如,它們應當是在中國大陸外合法註冊的組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有不少於兩年的工作經驗。境外非政府組織不能破壞中國的統一、安全和民族團結,不能損害中國的國家利益,不能損害社會、公民和其他團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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