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南京市長因受賄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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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原南京市長因受賄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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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以受賄罪判處原南京市市長季建業15年有期徒刑。

據當地媒體報道,根據判決,政府還沒收該原市長財產共計人民幣20萬元。

今年1月16日季建業案開庭審理。他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個人利益”,以及“本人或通過家庭成員收受巨額財物和貴重禮品”。根據該刑事案件的材料,1999年至2012年9月期間,季建業本人或通過第三方收受賄賂和貴重禮品折合人民幣共計1130萬余元。

2013年10月前任市長季建業被控“破壞黨紀國法”落馬,同年12月從12屆人大代表名單中除名,並剝奪其人大代表刑事豁免權。2014年1月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表示,開始對前任市長進行黨內調查,將其開除黨籍。2014年2月季建業案被移送至最高人民檢察院審理。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為首的第五代領導集體於2012-2013 年執政以來開展的反腐運動已席捲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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