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專家至今對1950年《中蘇條約》持肯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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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的中國郵票(資料圖片)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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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衛星通訊社莫斯科2月14日電 回顧70年前簽署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接受衛星通訊社調查的俄羅斯專家們至今對其持肯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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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整70年前的1950年2月14日,《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於莫斯科簽署,同年4月11日生效。條約是斯大林和毛澤東親自會晤的結果,由兩國外長周恩來和安德烈·維辛斯基簽署。條約有效期至1980年4月11日。

西伯利亞聯邦大學教授弗拉基米爾·達奇申說:“該條約為對華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礎,而且中國在聯合國層面仍有20多年未獲得正式承認。合作是互利的,但條約的存在給中方帶來了對未來的信心,創造了前景。條約表明,中國是一個被承認的國家,有自己的夥伴和盟友。這種道義上的支持,使中國能夠在長期的內戰和世界大戰之後,開始國家的現代化和重建。”

南烏拉爾國立大學移民研究實驗室高級研究員安德烈·阿夫達什金認為:“在蘇聯援助下建立的工業基礎,成為中國進一步發展的保障。許多工業部門從零開始建立起立,蘇聯高校開始大規模培養中國專家。”

該專家認為,在今天,俄羅斯和中國是歐亞一體化進程的核心,正努力建立不受意識形態干擾的平等關係。

他總結說:“新的彼此接近階段將完全不同,吸取了所有的錯誤和經驗……遺憾的是,蘇聯和中國的國內政治事態導致了分裂。因此,今天雙方正在尋找途徑,以避免國內政治變化影響雙邊夥伴關係。”

2001年7月16日,俄羅斯總統普京和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了《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條約有效期為20年,如任何一方均未要求終止,則依次自動延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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