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章中稱,根據“打擊外國情報部門實施的特殊心理影響行動的措施”的相關法案,丹麥公民若在選舉期間與官方立場不同,最高可能會被判處達12年的監禁。
與此同時,該報還舉出了受到法律制裁的行為例子:干涉公共辯論、試圖影響決策過程等。
文章稱,“比如,如果外國特工說在某棟大樓里要換一個燒壞的燈泡,丹麥方面的負責人聽取並採納他的建議,這樣的情況就可能是在受到法律嚴懲的範圍內。”
因此,如果丹麥人說反俄行動對丹麥有害,還在媒體上傳播自己的想法,那麼他將面臨處罰。該報指出,某種會嘗試著影響有利於“北溪-2”管道鋪設的意見也會以這樣的方式告終。
文章作者認為,該項法令可被視為企圖恐嚇丹麥社會,畢竟是公民在公眾場合提出合法意見,而此時卻被當局認為是在進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