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首次向功勳模範人物頒授“共和國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

© AP Photo / Ng Han GuanBus ushers walk past red flags on Tiananmen Square during a plenary sess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PPCC) at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in Beijing
Bus ushers walk past red flags on Tiananmen Square during a plenary sess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PPCC) at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in Beijing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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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北京8月28日電 綜合華媒報道,新中國成立70週年之際,中國將首次向為國家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集中頒授“共和國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

普京授予中國駐俄大使李輝友誼勳章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普京授予中國駐俄大使李輝友誼勳章
報道說,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黨中央決定,首次開展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集中評選頒授,隆重表彰一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國慶前夕將舉行隆重的頒授儀式。

目前提名評選工作已進入公示階段,共產生8名“共和國勳章”建議人選,28名國家榮譽稱號建議人選。袁隆平、屠呦呦等入選“共和國勳章”建議人選。

據介紹,2015年12月,決定設立“共和國勳章”“友誼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

“共和國勳章”授予為黨、國家和人民的事業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勳,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

“友誼勳章”授予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促進中外交流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中作出傑出貢獻的外國人。

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國家榮譽稱號的名稱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學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藝術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稱,具體名稱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決定授予時確定。

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逢五、逢十”週年時進行,有需要時可以及時授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可以直接授予外國政要、國際友人等人士“友誼勳章”。

2018年6月和2019年4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分別向俄羅斯總統普京和哈薩克斯坦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授予“友誼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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