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司法部星期五宣佈,決定剝奪共產黨參加各級選舉的權利。因此,共產黨將無權參加將於10月25日舉行的下一屆地方選舉。 共產黨稱這是企圖剝奪選民另選政府的權利。
烏司法部法令還指出,必須承認"烏共名稱和標誌(重新恢復的)不符合烏克蘭法律第3條第二部分和第4條第一部分"關於譴責烏克蘭共產黨和民族社會主義(納粹)集權主義政權並禁止宣傳它們的標誌"。
烏司法部法令還指出,必須承認"烏共名稱和標誌(重新恢復的)不符合烏克蘭法律第3條第二部分和第4條第一部分"關於譴責烏克蘭共產黨和民族社會主義(納粹)集權主義政權並禁止宣傳它們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