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員呼籲香港政府召回引渡法,盡快釋放群眾集會過程中被逮捕的人士,撤銷對和平示威者的指控,對警方動用武力進行獨立調查。
這份文件通過前有過辯論。中國駐港公署代表在辯論時指出,有關議案無視事實,混淆是非,通篇充斥著無知、偏見與虛偽的"雙重標準",自不量力地對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中央政府對港政策指手畫腳、發號施令,無知之深、態度之狂令人咋舌。
他說:"目前我們所能看到的歐洲議會的決議實際上還是基於英方的立場,例如其認為中英聯合聲明仍然有效,並且從人權的角度去看待香港問題。但是我注意到議會決議的措辭還是比較謹慎,包括要求香港地方當局釋放那些以所謂和平方式抗議的示威者,但是中歐雙方在和平方式的定義上並不保持一致。如果認為當前在香港發生的事情本身違反了基本法,並且不是以所謂的‘和平的方式'在進行,那麼歐盟該決議的根本基礎便不成立。"
專家指出,歐洲議會針對香港的決議和很多其它文件的合法性與有效性都令人質疑。
崔洪建說:"歐洲議會長期以來在人權上對中國都是持比較批判的立場,因此該決議的發佈也在意料之中。其內部一些成員國對這一決議應該會起到推動作用,例如英國和瑞典。不過我對這是否能代表歐盟機構立場表示疑問。因為之前歐洲議會發佈的很多決議,其立場和指向都與歐盟機構、甚至歐盟成員國的利益存在很大衝突。例如歐洲會議曾要求終止德國和俄羅斯的‘北溪-2'號管道項目。事實上該項目正在實施,並且德方也沒有認可該立場。因此首先我認為歐洲決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程度還是一個很大的問號。其次中歐之間現在有很多涉及人權和法制方面的對話渠道。我覺得通過這些渠道雙方討論問題、傳遞關切,比歐洲議會單方面發表決議更加有效。"
崔洪建認為,歐洲議員在談判中用"麥克風權"原則去替代人權問題解決實踐是不可接受的。
根據程序,歐洲議會決議將遞交歐盟理事會28國領導人審議,同時,還將送交歐洲委員會。崔洪建就此推測,如果那時歐洲其他機構也做出類似的反應,那麼中方可能會以更堅決的態度做出回應。
決議不具備強制力,但卻折射出中歐關係的政治緊張度。同時,對未來關係也將產生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這份文件草案在提交議會後第二天立刻進行審議。而且,這份由85名議員撰寫的文件,在議會批准烏爾蘇拉·馮德萊恩任歐盟委員會主席一天後即提交討論。
新任主席的態度,決定了這份文件將來是否會對中歐關係產生影響,她是否將允許破壞中歐投資協議的籌備氛圍。或者相反,是否會利用香港局勢,使中歐商界期待的協議最終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