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多發病、常見病普通門診費用逐步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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Медсестры в шанхайском центре здравоохранения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3.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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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廣網報道,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探索個人賬戶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意見》要求,加快醫療保障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將門診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改革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實現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

《意見》強調,建立完善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機制,在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等群眾負擔較重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統稱門診慢特病)醫療保障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普通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從50%起步,隨著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針對門診醫療服務特點,科學測算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並做好與住院費用支付政策的銜接。同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意見》提出,科學合理確定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計入水平,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意見》同時規範了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探索個人賬戶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個人賬戶不得用於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範圍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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