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給小學生佈置電子家庭作業,初、高中學生每日電子作業總量不超過30分鐘;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統一到校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7時50分;教師不得通過QQ、微信、郵箱等通訊載體向家長佈置批改作業任務。
方案提出,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學校教育本著按需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佈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嚴禁給小學生佈置電子家庭作業,初高中階段原則上不佈置電子家庭作業,確需佈置電子家庭作業時,初、高中學生每日電子作業總量不超過30分鐘。